法国人揭露“美国陷阱”:将法律打击建构为合法行为( 八 )

当然,作为中国企业及国家利益在“美国陷阱”中高度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则需要区分展开,渐次管控:其一,对中国企业与特定高管群体加强美国法律风险与合规性培训,检查企业运行中的风险点,在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仍然具有实际管制力的条件下最大限度保护好中国企业的海外利益;

其二,加强本国关于海外反腐败与利益保护的立法,强化本国司法部与其他司法机关的调查、检控与国际博弈能力;

其三,加强在共同制衡美国长臂管辖权上的中欧合作,尤其是独立的网络安全监管体系、“非美元结算体系”与“一带一路”法律合规体系的建构,从根本上阻断“美国陷阱”的长臂行动能力。事实上,美国对中国推展的网络主权化工程、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以及“一带一路”体系非常警惕,这些有助于保护中国企业和国家利益的正当制度与能力建构,直接触及了“美国陷阱”的核心支柱。

当然,中国崛起是全球治理力量多元化与民主化的积极因素,中国为全球治理贡献自身智慧与方案应当得到美国之外各国的理解与支持。“制衡美国,重建正义”成为当代国际民主、法治与公平秩序建构的基本共识,这也是皮耶鲁齐先生的切身教诲,更是超越“皮耶鲁齐陷阱”的理性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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