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一审赢了,但是……( 六 )

一位资深自媒体人士对易简财经(ID:ejfinance)表示,作为BAT之一的阿里,市值达上千亿,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企业家,却起诉一个不足百人的自媒体,又是人身攻击、又是索赔,两者力量完全不对等,这免不了给人一种恃强凌弱、以大欺小的感觉。

另外,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对易简财经表示,因为自媒体人员、资金实力上的不足,以及操作资格的限制,很多时候在事实举证方面存在缺陷,在面对巨型企业时,容易处在劣势。在面对法律诉讼时,要花费的人力物力资金成本,比企业要高很多,因此自媒体很多时候根本无力应对来自巨型企业的法律诉讼。

同时,其认为,因为自媒体的属性,在进行企业批评类型的报道时,相比传统机构媒体,更容易吃官司。

著名新闻媒体人、学者展江的一个题为《微信公众号在商誉侵权纠纷中不堪一击?》的研究也反映了同样的现象,在其研究的媒体与企业纠纷的12个案例中,只有一家是传统媒体,11家是自媒体。

展江的论文中写道,企业诉状自媒体,意图可能不在获取赔偿,而在于杀鸡儆猴,造成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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