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专家探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法律问题 推动咨询行业新发展( 四 )

法律服务地位逐步提升 综合咨询成工程领域新热点

关于在全过程咨询中应该采取何种法律规制,来自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翟耸君先生首先对于法律服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发展历史进行了总结,在他看来随着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不断发展,项目中所需要法律服务最早只有在发生争议时才被想起,但是现在法律服务被进一步前置到合同审查、合同谈判,甚至是立项调研阶段,法律服务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地位逐渐提升,并且财政部在2017年出台27号文等一系列的文件也指出,比须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当中明确资金来源、资金属性,这更是进一步提高了对于包括法律、财务、造价等一系列的综合咨询服务的重视程度。

那么全过程咨询服务的现状都有哪些呢?

目前,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往往由于管理权限、责任划分等不同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工程项目存在时间和空间两个范围内的差别,对于如何解决这种差别,翟耸君先生指出,很大的方式就是要依靠全过程咨询服务,通过全过程咨询,由咨询公司制定可行性的政策,协调各个地方政府部门去保障各方的综合利益。翟律师以真实、生动的案例,向到场的观众说明了以FIDIC合同为主的刚性合同向以PPP模式为主的柔性合同转变的现状,并且提供了高速轨道、交通通过土地的租让方式、通过每个厂站附近的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导入,通过细分利税等对于项目公司进行补偿、弥补建设亏损的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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