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 二 )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

德太保险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填报的2016 年度、2017 年度累计代理保费、交强险数据与实际经营数据不符,原因系其工作人员在进行相关业务数据填报时计算统计出现失误造成。信息误报仅涉及相关业务数据,而非财务数据,不会对德太保险及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造成影响。

二、财务事项不真实

德太保险于 2017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发生了三笔与其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的费用合计 71.80 万元,该费用入账不符合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上述费用占德太保险当年总销售管理费用的 0.39%,占公司当年总销售管理费用的 0.011%,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数据造成影响。

三、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

德太保险于2017 年1月至 2018 年8月期间发生的保险代理业务在档案管理方面缺少保险代理佣金金额及收取情况等信息,并有少部分投保单客户联系电话不真实,主要系德太保险的归档系统当时未设置相关数据的采集模块,同时部分客户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导致档案信息存在缺失及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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