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用地“扩容”( 九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石景山支队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3月13日,该区政府第40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决定由区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并由石景山消防支队牵头,开始集中在小区内实施充电桩新建、改建工作。目前,石景山区已建成170处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文件,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属于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所需电费价格可以按照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标准收取,“居民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充电,除需缴纳电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石景山支队工作人员说。

3 用地

老旧小区自行车棚改造建设充电桩

相对于老旧小区建设时间来说,电动自行车属于一件新鲜事物,在老旧小区内新建或者改建电动车充电桩存在一定困难。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5]7号文件规定,根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要求,小区在建设初期就应该规划存自行车处,并要保证每户有2辆自行车停车位,每个停车位不得小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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