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红美01”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五 )

3、“16红美01”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9年7月15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五、回售实施的时间安排

六、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6红美01”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7月15日),以100元/张的价格(不含利息)卖出“16红美01”债券。请“16红美01”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6红美01”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七、本次回售行权机构

1、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惟纯

电话:021-223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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