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罚500元( 三 )

机动车司机、乘客不系安全带至少分别罚200元

《修正案(草案)》第十六条明确,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语音提醒乘车人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语音提醒乘车人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

开车“玩手机”罚300元

规范治理开车“玩手机”。《修正案(草案)》将原条例中的“手持使用”改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移动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三百元罚款。同时明确,交警可现场固定证据。

“快递小哥”交通违规将纳入个人征信

《修正案(草案)》对送餐、快递、共享交通等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也加强了规范管理。明确送餐、快递等企业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三人次以上的,或者企业六个月有两人次以上致人伤亡交通事故且企业员工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该企业相关信息,并责令其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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