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税收新政落地半年调查:机构称实际税负不减反增!业界呼吁这样优化......( 二 )

“我们创投干的不是中小个体户的生意,是真正直接扶持国家的创新企业,尤其是我们这些投核心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科技、芯片技术的机构,应该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才能帮助这些科创公司发展壮大,从而真正提升中国的科技硬实力。” 深圳某大型民营创投机构董事长对证券时报采访人员表示,“在政策落地之前,我们公司采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地方政府为鼓励创业投资行业给予的20%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后公司仍采取第一种计税方式,虽然也是20%的税率,但不同的是重要支出不能抵扣、亏损不能跨年结转、项目投资损失难以确认,这样一来还是多交了。”

对于一些大的基金而言,成立时间比较久且有税收规划经验,在缴税问题上能采用一些相对迂回的方式,而且等待国家能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但对于那些近几年成立的中小型机构,在目前大环境不好的背景下,好不容易有一些早期的项目退出,在交税问题上并无过多经验,按照最新的规定缴税并没有做整体规划,最终分到LP的钱也大打折扣。时代伯乐合伙人周涛告诉证券时报采访人员,在现行政策下,需要管理人统筹考虑各个项目的退出时间,合理的运用政策,需要避免出现今年退的都是高收益项目,而下一年又多是亏损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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