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冠之年再出发 阿里巴巴不必怀念只需传承( 四 )

弱冠之年再出发 阿里巴巴不必怀念只需传承

放眼国内的互联网企业,敢如此尝试的阿里是头一家,估计也很难会有人效仿。而阿里也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合伙人制度的优越性。

不同于继承制或者职业经理人管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能够让公司更加稳定,尽量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作为阿里的2号人物,蔡崇信曾指出,“不少优秀的公司在创始人离开后,迅速衰落,但同样也有不少成功的创始人犯下致命的错误。我们最终设定的机制,就是用合伙人取代创始人。道理非常简单,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伙人,比一两个创始人更有可能把优秀的文化持久地传承,发扬。”

2010年,阿里巴巴开始运行合伙人制度,2014年,阿里巴巴首次对外公布阿里巴巴的27位“合伙人”。据了解,阿里合伙人的选拔标准很高,考察期就有三年,还需要获得75%现任合伙人的同意。并且,在考察的标准里,道德品质是很重要的因素,这也与阿里的价值观不谋而合。

与此同时,在推行合伙人制度的过程中,阿里也在将更多的年轻人推上前台。在马云看来,“互联网是年轻人的天下,能给他们提供更多、更大的舞台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荣幸,也是我们这些人可以给公司未来创造最大的贡献所在。因为,我们相信他们比我们更懂得未来,更有能力创造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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