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瓴资本“匆忙”备案参与格力股权竞标,63亿保证金背后的法理待解

科技频道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高瓴资本“匆忙”备案参与格力股权竞标,63亿保证金背后的法理待解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采访人员 朱万平 每经编辑 梁枭

高瓴资本旗下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在完成备案前,便开始竞标格力电器(000651,SZ)15%的股权,并在9月2日前支付了63亿元缔约保证金。遭外界质疑后,珠海明骏于9月9日“匆忙”完成了基金备案。不过,这一做法是否合规目前仍有争议。

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指引1号)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中应约定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珠海明骏在完成备案前就竞标格力电器股权并支付了63亿元缔约保证金”——这是否属投资行为成为高瓴资本方面是否违规的争议焦点。

对此,今日(9月11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以投资者名义,拨打中基协私募基金咨询热线,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简单地判断“支付缔约保证金”的行为是否是投资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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