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瓴资本“匆忙”备案参与格力股权竞标,63亿保证金背后的法理待解( 三 )

9月9日,有媒体曝出,珠海明骏在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情况下,向格力集团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63亿元保证金,或存违规嫌疑。消息曝出后,9月9日高瓴资本随即“匆忙”完成基金备案。相比于高瓴资本方面的“不紧不慢”,厚朴投资旗下基金已于8月1日完成备案。

外界普遍质疑,高瓴资本匆忙完成珠海明骏备案的行为是否是“先上车后补票”?实际上,按照中基协此前发布的指引1号规定:“私募基金应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在私募基金行业里,不少私募基金就因无法及时完成产品备案,受中基协上述指引的限制而无法支付投资款。”一位业内人士对采访人员称。

支付62亿保证金是否是投资行为?

高瓴资本方面是否违规的焦点在于,珠海明骏完成备案前所支付的63亿元缔约保证金是否是投资行为?对此,有律师认为该行为不属于投资行为。“从缴纳保证金的行为来看,不能意味着珠海明骏已开始法律层面的投资运作,高瓴资本并未与格力方面签署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合同,因此高瓴资本不存在违规行为。”该律师对媒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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