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三氯甲烷初裁成立后是如何翻盘的( 六 )

我说:“尊敬的主持人以及全体参会者上午好,我是上海三爱富的董事会秘书。今天一大早,我和我们聘用的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强先生去了证监会稽查局,就某上市公司某一期的募集资金项目以及使用情况要求进行专项核查。根据该公司年报资料,其募集资金一部分使用在三氯甲烷扩建项目,其每年使用情况报告经过审计师和券商审计或确认,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都有签字,报告显示都是盈利的。而该公司提交商务部的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材料中却是连年亏损的。如果提交商务部的材料是真实的,则其全体董事、监事违反了《证券法》;如果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则提交商务部的材料是假的。”

我的主题发言的核心意思是:自从本期调查延期半年来,商务部调查局恪尽职守、科学细密地与各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调查,期间甚至委派局级巡视员到第三方调查。我们真诚地表示谢意。我们希望这个案例能得到各方的理解和接受,我们不希望走向法庭。

创了反倾销案例纪录

2004年11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81号公告,就三氯甲烷反倾销调查案做出终裁。根据终裁公告附件显示,共有九家企业登记倾销调查应诉,收到7家生产商的答卷,5家企业与商务部达成价格承诺,不适用终裁公告。一家没有达成承诺、一家没有回应;西班牙两家没有在相关文件中进一步说明,这四家适用32-96%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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