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跑创业板首例,达志科技卖壳存两大疑问( 二 )

这种操作模式不免让人疑惑,控制权是签个协议想甩就能甩?坐拥一半以上股权,却放弃控制权,这种操作是否合理?

另一个疑点是,穿透衡帕动力的股权结构后发现,其最终股东方包括衡阳市国资委。上市公司本可通过此次股权转让而获得地方国资的身份背景,然而实控人却认定为王蕾个人。其中原因何在,这也是个谜。

公告称,衡帕动力将适时将新能源动力电池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对于实控人的变更和新资产注入的预期,二级市场表现兴奋,9月17日以及18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一字”涨停,报35.32元。

9月17日晚间,深交所火速下发问询函,要求蔡志华夫妇说明转让控制权的原因、王蕾收购的原因及衡帕动力与达志科技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效应等。

疑问一:实控人放弃表决权是否有效?

达志科技2016年8月9日登陆创业板,如今公司上市刚满三年零一个月。

在三年首发限售股期满之时,蔡志华、刘红霞二人合计有1174.38万股首发限售股解禁,经每10股送转5股之后,上述股份变为1761.57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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