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App退货难:别问,问就是违约( 五 )

“毒”App退货难:别问,问就是违约

图7/11

律师:

网络商品销售者

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江露仙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如果属于法律规定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销售者应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该平台在购买界面并没有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消费者很难注意到“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提示,消费者对此与商家并未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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