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给北大仓的房产被查封了 *ST秋林:未接到任何法律文书( 二 )

此外,公告显示,在双方合作期间,*ST秋林将每年向北大仓上缴500万元的固定收益,以及商业物业经营所获的80%的净利润;若发生亏损,*ST秋林向北大仓支付500万元/年的固定委托收益。

然而,这项看似互利共赢的合作却遭到了外界的质疑。秋林集团受托经营北大仓旗下的百货大楼商场不但不收取管理费,反而向北大仓支付固定收益,且承担全部损失,这种“赔本”的合作方式实属罕见。

当晚,*ST秋林即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说明。上交所要求*ST秋林补充披露,公司受托经营的具体模式,包括商场资本开支、营运资金投入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分工情况;公司受托经营商场但不收取管理费,反而向北大仓支付固定收益且承担全部损失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本次受托经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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