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更高层次开放平台 长三角内3个自贸区分工明确( 七 )

8月30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仪式上,上海市发改委、浙江省商务厅、江苏省商务厅共同签署了《上海江苏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其中包含了共同打造制度创新高地、推进产业发展、开展科技创新、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加强对外投资合作、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开展交流学习等8方面内容,旨在全面加强三地自贸试验区的沟通联络、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不断提高合作水平。

责任编辑:蒋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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