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 定点停靠、就近联检( 二 )

海南还将实行琼港澳游艇证书互认,支持港澳居民及法人拥有自用游艇办理船舶登记,具体登记的实施细则由海南海事局商有关部门制定,推动游艇检验证书、操作人员证书与港澳互认。

持有港澳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相关游艇驾驶证书的港澳居民,在熟悉拟航行水域环境后,可在无需换领游艇驾驶证书的情况下,驾驶经港澳海事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游艇在规定水域行驶7日。7日内未发生航行安全事故需延长的,可向海南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最多可连续延期两次,每次7日。

(原题为《海南出台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 证书互认 定点停靠 就近联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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