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4类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餐厨垃圾 其他垃圾( 三 )

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3、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这四类生活垃圾,将以不同颜色垃圾桶作为区分:可回收物(蓝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餐厨垃圾(绿色桶)和其他垃圾(灰色桶)。

焦点二

分类投放有哪些要求?

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禁止混投!

《草案》第三十二条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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