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造假 江淮汽车被罚款1.7亿元( 二 )

据此,北京环境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责令江淮汽车针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879836.54元,并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84740800.00元)二倍罚款169481600元,共计170361436.54元。

江淮汽车在公告中称,本次抽查的车辆为京五排放标准(第1阶段)的载货汽车产品,只在北京销售,该款产品共计765台,随着2018年9月1日北京实施京五排放标准(第2阶段),该款产品已经停产,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但江淮汽车表示,本次罚没款将计入2019年公司损益。

听证会被申请延期

2018年4月9日,北京市环境局对江淮汽车生产销售的江淮牌HFC5043X XYP71K1C2V车型进行了新车环保一致性抽检。检验报告显示,江淮汽车单识别代码分别为LJ11KBBD0H8029128、LJ11KBBD 6H8029103、LJ11KBBD0H8029159的三辆新车检测结果中的车载诊断系统(简称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技术要求》(HJ437- 2008)标准要求。

北京环境局认为,江淮汽车的行为涉嫌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随后,在今年3月25日,北京环境局向江淮汽车告知了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表示江淮汽车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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