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律师向证监会实名举报:新城控股涉嫌证券违规( 五 )

6.王振华、新城控股高管是否在2019年6月29日违法行为事件后至7月4日开盘前与新城控股的有关股东、股民、贷款银行、债权人等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第三人)进行过联系?联系的内容如何?

7.2019年7月1日至3日期间共有5起大宗交易。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4度出现在卖方席位上,5笔交易卖方营业部都来自宁波连续三天的5笔大宗交易,来自宁波的卖家们一共卖出187.6万股,成交额累计达7900万元,其中仅中国银河证券宁波柳汀街营业部一家就卖出155.6万股,成交额6500万元。请贵会对可能存在的内部交易进行调查。

8.其他贵会认为应当调查的情形。

我们并提请贵会在如上调查后依法向我们及社会公众告知查处结果。

我们相信,贵会一定能够从维护法律、遵守法定职责、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证券市场秩序、维护股民的合法权益等角度出发,依法查处,还市场和股民以真相和公平。

举报人: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所:严义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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