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发布丨智能时代的技术伦理观——重塑数字社会的信任( 三 )

从最早的计算机到后来的信息再到如今的数据和算法,伴随着技术伦理的关注焦点的转变,技术伦理正在迈向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提出新的技术伦理(technology ethics),探索AI、个人、社会三者之间的平衡。就AI技术自身而言,AI需要价值引导,应做到可用、可靠、可知、可控(“四可”),从而让人们可以信任AI,让AI可以给个人和社会创造价值;就AI与个人之关系而言,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的,需要构建和谐共生的人机关系,保障个人的数字福祉和幸福工作权利,实现智能社会人机共生,让个体更自由、智慧、幸福地生活和发展;就AI与社会之关系而言,AI所具有的巨大的“向善”潜力是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无法比拟的,可以成为一股“向善”的力量,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包容可持续发展。

报告发布丨智能时代的技术伦理观——重塑数字社会的信任

信任(trust):人工智能需要价值引导,做到可用、可靠、可知、可控(“四可”)

就AI而言,虽然技术自身没有道德、伦理的品质,但是开发、使用技术的人会赋予其伦理价值,因为基于数据做决策的软件是人设计的,他们设计模型、选择数据并赋予数据意义,从而影响我们的行为。所以,这些代码并非价值中立,其中包括了太多关于我们的现在和未来的决定。更进一步,现在人们无法完全信任人工智能,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缺乏足够信息,对这些与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的技术发展缺少足够的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缺乏预见能力,既无法预料企业会拿自己的数据做什么,也无法预测人工智能系统的行为。因此,我们需要构建能够让社会公众信任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规制体系,让技术接受价值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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