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发布丨智能时代的技术伦理观——重塑数字社会的信任( 六 )

报告发布丨智能时代的技术伦理观——重塑数字社会的信任

当然,信任的建立,需要一套规则体系。在这些原则之下,人们可以探索制定标准、法律、国际公约等。对于人工智能需要采取包容审慎、敏捷灵活的治理方式,应避免严格、细致的法律要求,而是可以采取事后监管或者通过出台标准、行业公约、伦理框架、最佳实践、技术指南等调整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应用,支持行业自律。

幸福(happiness):在人机共生的智能社会,确保人人都有追求数字福祉、幸福工作的权利

各种智能机器正在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我们的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这给人类与技术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新的命题,需要深入思考智能社会如何实现人机共生(human-computer symbiosis)。

第一,保障个人的数字福祉,人人都有追求数字福祉的权利。一方面需要消除技术鸿沟和数字鸿沟,全球还有接近一半人口没有接入互联网,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未能充分享受到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另一方面减小、防止互联网技术对个人的负面影响,网络过度使用、信息茧房、算法偏见、假新闻等现象暴露出了数字产品对个人健康、思维、认知、生活和工作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呼吁互联网经济从吸引乃至攫取用户注意力向维护、促进用户数字福祉转变,要求科技公司将对用户数字福祉的促进融入到互联网服务的设计中,例如Android和iOS的屏幕使用时间功能、Facebook等社交平台的“数字福祉”工具、腾讯视频的护眼模式对用户视力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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