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承担主导责任、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深入落实纪实(下)(13)

在攻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样作用显著。

今年4月10日,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了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职务犯罪案件——安徽省儿童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金玉莲受贿案。

案件承办人、淮北市检察院检察长唐保银注意到,安徽省监察委对金玉莲审查调查期间,金玉莲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刘玲等9人980余万元财物的问题,对监察机关已掌握的问题也予以坦白。之后,金玉莲退缴了全部1100余万元的违法违纪所得。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期间,金玉莲均作如实供述,并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

基于法律规定和金玉莲的表现,唐保银遂在多次提讯金玉莲时,注意加强释法说理,告知其权利义务,保障其知悉并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金玉莲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此期间,唐保银还就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量刑建议等问题,及时与淮北市中级法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沟通协商,较好的履行了办案检察官的主导责任。

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以受贿罪判处金玉莲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金玉莲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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