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承担主导责任、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深入落实纪实(下)(17)

针对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后反悔或者判决后上诉的情形,上海市检察机关做好“选择题”。检察官在审查报告中同时明确不认罪认罚情形下的量刑建议和认罪认罚情形下的量刑建议,进而确定基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作出的量刑减让幅度,并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使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对协商确定的量刑建议表示反悔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保控辩双方达成的量刑协商合意能够稳固。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建议,应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值班律师地位和作用、在检察机关设立律师工作站等问题,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郭嘉说,在目前对犯罪嫌疑人普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知识时,公安人员大部分采用说明法律规定的方式,这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充分理解该制度。他建议,检察机关牵头将各种类型的典型案例汇编,通过案例普法让犯罪嫌疑人直观感受,深入了解该制度。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人担心是否会导致“花钱买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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