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承担主导责任、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深入落实纪实(下)( 四 )

经过释法说理,大部分涉案人员自愿退赔被害人损失,或自愿退缴本人的违法所得。审查起诉阶段,118名犯罪嫌疑人中104名自愿认罪认罚,退赔钱款共计138.73万余元。上述款项全部随案移送法院,在判决后依法按比例退还各被害人,尽可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

刑罚的目的,除了惩戒,还在于教育、感化、预防和恢复等,不仅直接对犯罪人产生效应,还会对社会其他成员产生效应。不考虑刑罚的社会效应,刑罚目的就会变成空中楼阁,无从实现。

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容错空间。天津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为达到多抵扣税款的目的,以支付“税点”的方式,通过刘某(另案处理)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税额总计18.31万余元。

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孙跃文告诉采访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受票人一般都是实体民营企业的经营者,责任人一旦被判实刑,不但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企业职工面临下岗,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不利于社会稳定。”

犯罪嫌疑人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补缴全部税款,综合权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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