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262个城市,该如何摆脱这个诅咒?( 四 )

政策

为了推动资源型城市克服困难、转型升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

2007年,中国正式提出资源型城市概念。此后,国家分三批界定了全国69个资源枯竭型城市,涉及煤炭、油气、金属、非金属、森工等不同资源型地区,并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了大力支持,初步明确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基本政策框架。

2013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首次明确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并将其划分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再生型四种类型,确立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政策框架。此后,国家又先后颁布了《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支持资源地区改革发展。

2019年,国家发改委制定印发了《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总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工作任务。

至此,由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为起始,以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为主体,以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为当前政策着力点,兼顾资源富集地区、国有林区的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发展工作框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丰富并基本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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