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递柜管理办法”解读内容公布可验收可拒收、保管期限内不得收费( 四 )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的,快递公司不能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寄递详情单上注明了“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除非与寄件人另有约定,否则也不能“入柜”。

而在快递柜收费问题方面,“管理办法”则明确提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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