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申请收购广州证券 证监会提出“补充披露”反馈意见( 三 )

此外,在收购交易细节方面,证监会要求中信证券补充披露广州证券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波动、净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补充披露广州证券本次交易评估作价与历次股权转让估值水平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本次交易中对广州证券采取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合理性。

1月9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拟作价不超134.6亿元收购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证券)100%股权,该交易对价包含广州证券拟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权、金鹰基金24.01%股权所获得的对价。

据公告,按照发行价格16.97元/股进行计算,中信证券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793164407股,其中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金控,000987.SZ)发行259880188股,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33284219股。

中信证券此前在公告中称,广东省具备良好的证券业务发展基础,广东省证券经纪业务总量亦在全国首屈一指,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力的政策支持以及庞大的证券经纪业务规模,为广东省发展证券综合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广州证券在广东省营业网点布局具备一定竞争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明显提升中信证券在广东省及华南地区竞争力。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