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兰太实业双双被否,并购重组被否率近两成( 三 )

除了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不佳以外,证监会还注意到标的资产部分房产建筑物存在产权瑕疵。张河湾公司有21处地上建筑物未办理相关权证,秦热公司及子公司则有6处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均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改正、强制拆除等处罚,并对其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充分说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建投能源的并购方案触及两条“红线”,也难怪会被并购重组委直接否决了。

兰太实业:并购标的盈利不稳定,上市公司独立性存疑

公开资料显示,兰太实业是一家主营盐、盐化工、医药健康产品等生产及销售业务的上市公司,而本次并购的交易标的为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兰泰集团”)持有的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100%股权、中盐吉兰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分子公司”)100%股权、纯碱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纯碱厂”)、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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