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药互补政策推进,中药创新或迎利好( 四 )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中医药法》,其中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提出中医药创新。

除此之外,国家先后推出《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则(2018-2025年)》等政策,不断规范中医药发展,鼓励中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新药研发,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助推健康中国建设。

2019年4月25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关于6个中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上网征求意见的通知》。进一步鼓励中药创新,加快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技术评价标准体系,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以往中药新药生产的规定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后再审批,耗时较长,不利于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新的《中医药法》实施后,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手续简化,对于制药企业而言,大大简化了生产此类中药复方制剂的审批程序,缩短了研发时间,节省了研发成本。

不过由于中药创新研发技术局限、研发投入低、安全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方面都有待提高,中药创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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