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极一时的ICO 今年才募资3亿多美元 还不如去年一个月多( 六 )

对于当前的现状,刘昌用表示,“现在不能说是ICO的没落,而是理性的回归。低成本、高流动的全球密码证券系统,需要全新的制度体系加以监管,一方面遏制泡沫和欺诈,另一方面提高其为优质创新企业融资的能力。”当务之急是加快制度创新

今年以来,ICO日渐式微,但币圈又出现的IEO、STO,是否面临同样的法律风险?对于此,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IEO、STO、XXO,这些词层出不穷,首先要搞清这些词的意思。IEO(Initial Exchange Offerings)的全称是交易所公开售卖代币,指的是加密货币直接在交易所发行并进行代币售卖的方式。STO,全称为Security Token Offer,即证券型通证发行。STO是2017年底从美国开始流行的,对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STO是一个合法合规的ICO。

然而,事物的本质并不会随着更名而变化。ICO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会因为改名或者升级就完全消失。以IEO为例,因为ICO诈骗太多,所以防范诈骗对于交易所本身和广大投资者都很重要,但IEO模式设计中仍缺失独立、客观专业的第三方区块链项目风险评估角色。仅从目前已有的IEO的平台案例就可以看出,不同的交易所的审核标准并不统一,且主要信息来源是项目方提交的申请资料,一旦出现项目方作假和夸大宣传信息,投资者和交易所都是受害者。同时,交易所在此环节中即是审核方又担任募资角色,其合规性和可信性都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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