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消防队员 忘橹楼上瞭望火情( 二 )

光绪二十九年(1903)四月初一,成都警察总局正式挂牌理事。负责省城治安的机构为保甲总局,管辖范围仅限于城内及城外附郭街道,职责为清查户口、盘查可疑人员以及防火防盗等事。1904年即迁至华兴街成绵道署隔壁的皇华馆(现消防支队驻地)内。

据成都市档案馆的档案记录,到1910年,成都的警察已经相当规范,不仅要考试发文凭,甚至还要查祖宗三代。

1警察文凭 里面记录了祖上三代

上世纪初恰逢革命风云,当警察要有一定文化和能力。

经过警察学校的培训且合格后,当时的学员们都会收到一份“毕业证书”,以示合格,只待入职。

成都市档案馆保存有一份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川省警察总局发给施节亨的“凭照”,文凭主要说明此人是警察训练所毕业的,总平均成绩为70分。入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炼,便可升任巡长一类的职务。

而一份颁发于宣统二年(1910年),一位叫杨纲朝的毕业文凭里透露了更多信息。

这份文凭展开来足有4张A4纸般大小,该生是四川彭县人,以六门功课总平均59.73分进入及格等级第4名毕业,成绩最好的是《地方自治大意课》,成绩为92分;最差的《政法浅议》,成绩为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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