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消防队员 忘橹楼上瞭望火情( 五 )

3官民结合 轿夫水夫组成义务消防

老成都的房子多为木质结构,而居民的防火意识也远不如现在,所以火灾时有发生。

1903年,成都警察局成立后,在局内设立消防队,全队72人,负扑救火灾之责。这是成都市有史以来的第一支专业消防队伍。

1933年,四川善后督办公署督办刘湘,饬令成都市公安局更名为“四川省会公安局”。在其行政科下设有消防队,对外称“四川省会公安局消防队”,编制76人。到了1937年四川省公安局奉命更名为“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队也随之改名为“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队”,编制73人。而在1941年,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队正式扩编更名为“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大队”后,编制也增至194人。大队下属6个分队,除一二分队驻守华兴街局本队外,三分队驻外东牛王庙,四分队驻外南真武庙,五分队驻外西回龙寺,六分队驻外北水神寺。

当时消防警察大队配备的消防器材,就有救火车一部,人工唧筒六部,还有水桶,火钩,斧头等工具181件。另外省会警察局分局分驻所、派出所均配有唧筒18部,及简易消防拆卸工具2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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