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从2020年起正式实施( 四 )

在场所要求方面,该标准要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应按照床位不少于10张、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合居型居室人均可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卫生间应配备残疾人蹲位,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开展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的功能区。

在生活照料和护理方面,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进行自助饮食、穿脱衣物等自我照顾能力训练和行走、上下楼梯等室内外移动能力训练。另外,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还应当帮助服务对象提升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例如模拟超市、银行、公共交通等场景,提高残疾人在物品购买、钱币存取、交通工作乘坐等方面的技能,以及为他们制定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培训计划,提供职业介绍、辅助性或支持性就业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进入了规范时期,对我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下一步各地建立健全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指引,对地方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了相应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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