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有一场关于母乳喂养的“战争”(13)

7月31日,颇受关注的《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草案)》通过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一审,如果顺利通过终审,这项条例将成为中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

负责起早上述草案的律师雷建威介绍,条例的亮点包括财政支持母乳库的建立、公共场所强制设立母乳室等。但是,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和销售的规定,如强制奶粉在瓶身注明“提倡母乳喂养”的建议,因为不限于广州一地,企业执行困难,最终没有出现在草案中。

因此,长期来看,囿于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保障母乳喂养的全国性法律法规仍不可缺位。

2017年,规范母乳代用品销售市场的全国性法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因涉及的内容与现行《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以及相关部门“三定”方案不符被废止,目前,关于母乳代用品的监督散见于《广告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规定中。

“现在的问题是,利用新媒体和新技术的新型促销办法层出不求,需要一套与时俱进的全国性管理办法来填补空白。”方晋说。

一些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新规定提供了先例。国家发改委6月发布了《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方案》,明确规定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品配方乳制品进行宣传,过去,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是0-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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