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惜被坟墓地雷炸死也要盗尸,归根结底竟是为了教育?( 八 )


从解剖的角度考虑 , 医学生倾向于选择体脂较多的女性成人或者儿童尸体 。 在当时的欧美社会 , 人种肤色的歧视仍深入骨髓 。 所以盗尸者也倾向于偷盗被边缘化的非裔或穷人尸体 。 同时也因为白人基督教徒通常埋葬在教堂等专属墓地 , 非裔和穷人则大多出现在社会捐赠的公共墓地中 , 更容易实施偷盗 。

长期以来 , 盗尸行为都是欧美法律中的灰色地带 。 盗尸者算不上是刑事重罪 , 受到的惩罚也只是罚款或监禁 。 毕竟盗尸最终目的是要满足解剖需求 , 这也是医学发展的正当理由 。 但是令人垂涎的利润让人掉进欲望的深渊 , 走向歪门邪道 。 1824年 , 一个男人从棺材中醒来 , 原来已经被埋葬的他实际还没有死亡 , 但也只是有意识而动弹不得 。 他亲身经历了一番被偷盗的过程 , 他甚至已经躺在解剖台上 , 被剖开了腹部 。 后来他幸运地被发现还没死去 , 给救了回来 。 1828年 , 苏格兰发生了一起臭名昭著的连环谋杀案 。 凶手威廉·伯克和威廉·黑尔眼红贩卖尸体获得的巨额收入 , 但苦于偷盗尸体太麻烦 。 于是两人在十个月内杀害了16人 , 亲自把活人“做成”新鲜尸体卖给解剖学家 。

绘画还原当时谋杀场景而眼看民间坟墓防盗术不断更新 , 死者到死都无法安息也不是办法 。 1832年 , 英国通过了一部《解剖法》 , 允许医学院除了能使用被处决的罪犯尸体 , 还允许使用监狱死亡而无人认领或自愿捐赠的尸体 。 到了19世纪80年代末期 , 美国许多州也更新了解剖法案 , 允许医务人员解剖无人认领的尸体 。 从源头解决医学院的尸体供应问题 , 也就解决了由此引发的盗尸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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