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加多宝禁用“销量领先广告” 改名广告不违法

科技频道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最高法判加多宝禁用“销量领先广告” 改名广告不违法 来源:新京报

8月1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分别发布公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中国每卖 10 罐凉茶 7 罐加多宝”广告词、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100万元。

而对于加多宝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凉茶了”改名广告,最高法终审判决其属于向消费者告知基本事实,不构成虚假宣传。

最高法判加多宝禁用“销量领先广告” 改名广告不违法

“卖10罐有7罐加多宝”广告被判禁用

根据广药集团发布的公告显示,最高法判决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媒体上发布包含“中国每卖 10 罐凉茶 7 罐加多宝”的广告,以及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湖南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停止销售包装上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语的加多宝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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