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将提请三审,聚焦“高空抛物”( 二 )

2018年8月底,侵权责任编草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比《侵权责任法》,一审稿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网络侵权责任制度、生态损害责任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等多个方面作出了修改和完善。

2018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审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增设了“自甘风险”规则,也明确了“自助行为”制度,还对网络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损害生态环境责任等作出了修改。

不过,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在审议过程中,多个条文存在较大争议,这些条文是否作修改也成为了民众对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的关注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友军对界面新闻表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经验,也总结了改革的成果,这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提请三审,将对社会关注的一些问题再审议一遍,进一步完善。

在草案二审稿引发讨论的条文中,“自甘风险”规则是其中一条。二审稿提出,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他人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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