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将提请三审,聚焦“高空抛物”( 五 )

草案二审时,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问题是侵权责任立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争议较大,各方也高度关注。对该规定是否修改、如何修改,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侵权法理、保护受害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因素后慎重决策。据此,建议对草案的规定暂不作修改,继续研究。

朱巍称,“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出现过三种情况,一种是找不到侵权人就立不了案,第二种是找不到侵权人,事发楼栋只要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都要承担连带补偿责任,第三种是找不到侵权人就由物业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如果不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就要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不过,有人认为这个规定并不公平,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高空抛物并不是他们扔的。”朱巍说。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频发。6月13日,深圳发生坠窗砸死男童事件,此后深圳又接连出现多起高空坠物伤人损物事件;同月,南京东宝路附近,一名10岁小学生被高空坠物砸成重伤;7月11日,济南槐荫区某小区居民楼上掉下三把刀,高空抛物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