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上半年净利4亿 近13亿本金踩雷6宗股票质押( 五 )

第三起诉讼涉及本金4.50亿元。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客户,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维持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安全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处置线。2018年10月,公司起诉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提前购回质押股票的本金4.50亿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起诉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ZHOU WEN HUAN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向原告连带支付提前购回质押股票的本金1.01亿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被告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于2019年3月裁定驳回被告申请,此案尚未开庭。2019年7月31日,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第四起诉讼涉及本金2397.19万元。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融资融券客户,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清偿融资融券业务本金和利息。2019年7月4日,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业发展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偿还融资本金2397.19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法院已受理本案。

第五起诉讼涉及本金3927.70万元。姜圆圆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客户,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维持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安全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处置线。2018年10月,公司将姜圆圆、陈俊作为被请人,至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裁决姜圆圆立即偿还融资本金3927.7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补偿费,对姜圆圆出质给公司的434.00万股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其他权益享有优先受偿权,并申请裁决陈俊对上述仲裁请求下姜圆圆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月,公司与姜圆圆达成调解协议,姜圆圆同意分期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因姜圆圆未按照调解协议履约,2019年6月14日,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对姜圆圆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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