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受理案件标的总额超一千亿( 九 )

6、“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金融纠纷化解机制。示范判决生效后,对已立案的平行案件,由法院委托专业第三方调解机构以示范判决所确立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进行调解;对尚未立案的案件,法院在立案时告知示范判决信息,促使相关当事人按照示范判决的裁判原则,委托或委派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算后,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司法确认,使纠纷快速解决,实现群体性证券纠纷案件的有效化解。

7、大宗股票执行处置机制。对上市公司股票处置审慎评估,发现被执行人同时拥有上市公司股票、不动产及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根据证券资产价值特点,合理界定查控处置财产范围,优先处置上市公司股票以外的其他财产。创新建立大宗股票司法执行协作机制,充分利用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执行协作平台进行股票处置,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8、金融风险司法防范预警机制。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处置制度,审慎处理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案件;建立金融风险信息反馈机制,对案件中暴露的金融风险问题采用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专题分析等形式强化预警;打造大数据分析平台,深度利用金融案件数据,提炼分析影响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的潜在风险,为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的高效协作提供数据支持,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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