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风险增高、责任不明,“共享经济”会变成“共享惨剧”吗?( 五 )

细究起来,众多企业与平台这种通过“共享经济”大旗来规避劳动关系的行为,除了带给劳动者在社会保障体系上的重大不利之外(社保年限不计算、未缴纳养老金等等),更大的问题在于所有的从业者乃至社会,必须承担劳动者的职业风险。

▌风险由谁承担?

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搜索关键词“骑手”,至少有473起交通事故、167起劳动合同纠纷、137起保险合同纠纷,还有380多起人身损害赔偿以及210多起残疾赔偿的判决,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

正如上文所言,通过大数据路线规划、评分星级管理、接单数量奖励等方式,平台与企业可以严格监控配送员与快递员的工作;同时,共享经济依赖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成功实现供需匹配效率的同时,也大大扩展了传统就业人群的服务范围和地理疆域,劳动者为了获取订单和收入,只能相互之间展开激烈竞争,直至劳动力价格不断竞底降低,最终只能通过不断延长工作时间和保持紧绷的“抢单”状态来增加收入。从业者不惜以忽略自身安全的方式来配送,由此带来了比传统工作更高的职业安全风险。

与大多数建筑业工人的情况类似,各种“共享经济”企业与平台都以“兼职不提供五险一金”为由,以较高的薪资条件、更自由的工作环境等增加吸引力,吸引劳动者应聘。当事故发生时,兼职人员可能也会认为没有理由要雇主来承担责任。但这只是将风险转嫁到员工身上。即便目前是合乎法律规范,但只要发生工作伤害,这些从业者无法进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就可能成为社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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