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条款设计的九大关键点( 五 )

同时,在信托财产条款设计中,需要明确交付财产类型及交付方式和交付规模。按照现有情况来看,信托财产类型共有以下几种:纯资金、股权、保险金、不动产。其中,纯资金是最简单的,交付方式简单、交付规模容易确定。但剩余三种在交付方式和交付规模价值判定上均存在一定的困难。例如,如果用股权或者是房地产来设立信托,那么股权、房产需要从委托人名下过户到信托计划名下,由此产生的转让关系,令委托人需要缴纳大笔税费,且目前国内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还不够完善,使得交付过程更加繁琐复杂。而在信托交付规模价值判定中,根据37号文规定,家族信托的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但如果交付类型为股权、保险金,这些财产的价值判定具有一定的难度,前者是采用当时的公允价值还是初始价值,后者是采用保额还是保单现金价值尚存一定的争议。

六、信托期限

明确委托人、受益人、监察人以及信托财产后,委托人需要确定是否设置固定期限、保留信托解除权以及确定信托终止条件。一般来说,家族信托的信托期限不低于5年,具体期限需要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同时,委托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意愿决定是否保留信托解除权,一旦委托人行使解除权,家族信托财产则重新归属委托人;而家族信托发生终止,信托财产则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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