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 )

2、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公司选举周剑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周剑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事项,我们认为:

1、选举周剑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提名、任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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