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分拆上市!港股、美股这么做( 五 )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将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责任;强化中介机构职责,由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分拆后的上市地位开展为期一年以上的持续督导。

下一步,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将高度重视市场关切问题,对分拆上市试点中发现的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尤其是利用分拆上市进行概念炒作、“忽悠式”分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同时,证监会、交易所将抓住分拆行为的信息披露、分拆后发行上市或重组上市申请、分拆后母子公司日常监管三个环节,加强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严防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调节利润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什么是分拆上市?

一篇在《证券法苑》上刊登的文章——《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利弊分析及监管要点》(陈洁,徐聪,2017)将公司分拆划分为“物”的概念和“人”的概念,区别在于分拆后子公司的股权归属于母公司还是母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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