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深度解析(中)(13)

但今年年初,香港兰芳园打假事件,将香飘飘拉到了台前。

这个事情我简单梳理了一下,香飘飘协议取得“兰芳园”商标的公司,貌似并不是香港的那个大家认知中的兰芳园,而是另外一个拥有其商标的企业。但是由于香港的兰芳园未在中国内地取得商标权,所以其他企业注册并取得商标是合法的。这也就导致了,真正的兰芳园品牌,并没有拿到“兰芳园”商标。

所以这个时候,香飘飘通过协议取得了商标授权,于法是没问题的,但是于理却有些说不通。

这个事并没有完全终结,将来还有可能再度引发,需要大家注意。

第三,股权过于集中

香飘飘的股权过于集中,创始人蒋建琪持股56.26%,其弟弟蒋建斌持股8.58%,其夫人陆家华持股6.87%,其女儿蒋晓莹持股4.29%,蒋建琪控股公司“宁波志同道合”持股8.34%。

这一大家子,加起来持股比例达到了81.34%。

香飘飘的股权过于集中了,在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相对比较传统、几位管理层年级都到了60岁左右等事实,这些可能成为桎梏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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