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样的判决,真替投资者解气

法院这样的判决,真替投资者解气


法院这样的判决 , 真替投资者解气

近日 , 有一位王女士于2015年通过银行购买了96.6万元的中证军工指数基金 , 3年后亏损逾57万元 , 最终王女士与银行对簿公堂 。

法院审理认为 , 在明知王女士的投资目的、投资态度等“稳健型”风险偏好的情况下 , 银行向其推介购买不适宜投资的较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 , 违反了作为基金代销机构应当承担的适当性义务 , 存在明显不当推介行为和重大过错 , 故银行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法院能够判决银行连本带利的赔偿 , 实属不易 , 在中国市场更是不易 。 我们知道发达市场一般法制建设完备 ,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被保护得比较好 , 而欠发达市场 , 一般投资者保护不力 , 公司治理也非常薄弱 。

在美国市场坑害小股东、中小投资者 , 受到的惩罚非常严重 。 在这个市场里可以集体诉讼 , 很多美国律师愿意像探照灯一样去寻找某些违规公司 , 替投资者向违法者所要赔偿 , 从中获得巨额奖励 。 中国的金融市场 , 很多情况长期以来没有进入民法的管理范畴 。 由于制度的缺失 , 使得小投资者像个没娘的孩子 , 长期在投资市场里受欺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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