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内外兼修做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 )

今年2月28日,老曹寄信至西平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第四检察部受理此案后,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承办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老曹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就已向被申请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所以执行一直未到位。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并无不当,该案并不符合监督条件。6月6日,该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但是,程序上结了案,承办检察官心里却没有结案。检察官进一步走访后发现,被执行人有两个名字,大家所说的“陈某”,其实是关某。原来,关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其亲生父母送给他人抚养,后随养父改了“关”姓,所以在公安户籍系统上查不到“陈某”的相关信息。

如何把老曹的事办好,成了检察官的一个心结。因在之前的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察觉到关某亲生父母态度有所松动,于是便再一次驱车去了关某亲生父母住所地——河南省泌阳县,积极与他们进行沟通。他们表示愿意替关某一次性缴付3万元执行款,老曹也自愿放弃余款及利息。最终,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老曹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法院也作出终结执行裁定。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不能仅停留在程序性回复,更需要实体性回复。”6月21日,驻马店市检察院在全市“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群众来信办理要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将案结事了作为价值目标,真正让群众来信有所复,诉求得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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