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海高速致15死车祸案”车主为何也判7年?( 二 )

2018年11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査组发布情况通报显示,货车司机李丰驾驶着“辽AK448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B2870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途经G75兰海高速七道梁长下坡路段时,因制动失灵造成车辆失控,行至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广场附近时,与1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后,连续与13辆小型客车直接碰撞,所载货物甩出砸中车辆,并导致周围18辆小型客车相互碰撞。

调査查明,2018年10月21日,司机李丰已发现肇事机动车制动有问题并多次告知车主李佳林修理,但直至事故发生,李佳林未对制动系统进行检修。

直到11月3日,这辆制动系统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机动车,驶上了那条曾被司机和媒体称为“死亡路段”的长下坡。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根据发布的交通事故调查结果,肇事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且违法超载,驾驶人与车主同乘分坐主副驾驶位置。同时,主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前多次告知车主车辆制动有问题需要修理,但是车主均不予理会,导致事故发生时由于车辆制动器失灵,造成15人死亡、46人受伤、33辆机动车受损的重大人身财产损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