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门口的掠食者( 四 )

张光兴当时很动心,回家跟妻子刘曙光商量。老太太起初不同意,最终在老爷子的坚持下答应了。如今回想那个时候,刘曙光直咬牙。

2016年12月,经由新元公司介绍,两位老人被一位放贷人带到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在几份文件上签了字。

直到今天,张光兴也说不清自己是怎么签下那些文件的,他最后也没有拿到公证书,更搞不清楚经公证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约定了什么内容。后来据媒体报道,类似案件中有些老人,在公证程序进行期间,甚至不记得见没见着公证员。

程序完成后,张光兴被新元公司告知,他抵押的房产可以从放贷人那里借出300万元,这笔钱将用于购买新元公司的保健品800公斤。老人表示,新元公司当时承诺每个月给他6万元“回购款”,一年之后全额返还300万元本金,贷款产生的每个月9万元利息,也由新元公司来还。

此后每个月1日,说好的6万元都会按时打到老人银行账户,打款人是新元公司。银行流水明细单显示,新元公司也的确将利息打到了债权人的账户上。

张光兴也琢磨过,“房子市值将近600万元,却只贷了300万元,是不是有点不合算?”后来,他对当时的收益情况很满意,于是又将自己的80万元存款投入新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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